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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守则
 
 
为了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,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经学院党委讨论研究,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守则如下:
一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牢记党的宗旨,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。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感情上接近群众,行动上深入群众,工作上依靠群众。
二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十分珍惜和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,以大局为重,以事业为重,要有宽广的政治胸怀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识大体、顾大局,不计较个人得失,有容人、容言、容事的政治涵养和度量。要多作自我批评并敢于自我剖析,做到大事讲原则不迁就,小事讲风格不计较。
三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提高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,坚持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对学院的重大问题决策、如大额资金的使用,分配政策的制定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,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,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。
四、按集体领导,分工负责的原则,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做到工作到位,认真负责,又要互相配合,精诚团结,关心全局工作,积极参与集体领导。对集体的决议、决定,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,但必须无条件服从。要树立全局观念,克服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,不能各行其是。对分管工作,要敢于领导、善于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,承担领导责任。
五、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。根据分工,每个成员制定每学年和每学期的工作目标,学年或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,未完成岗位目标者要追究责任。各领导成员除完成本岗位工作外,应积极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六、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强化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、勤政廉政、艰苦奋斗的意识,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不正之风不染,不义之财不取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,经得住权力、金钱、名利、美色的考验,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。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抓好分管单位和分管干部的廉政建设,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严肃查处。
七、强化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,建立健全约束机制,重点做好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执行民主集中制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以及政治立场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,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、年终测评时要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。
以上守则,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遵守,并请全院教职工监督.对不自觉遵守本守则者,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。
 
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
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