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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兴华
刘兴华,女,1969年8月生,硕士,副教授,MBA导师,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,1996年获得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,2011年在日本立教大学访问学习三个月。
发表论文:
    1、浅析如何实现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,《山西大学学报》2007年第4期
    2、论突发事件对中小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影响,《经济问题》2009年第1期
    3、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的认定,《经济问题》2006年第4期
    4、证券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及赔偿问题研究,《山西大学学报》2006年第3期

研究项目:

    1、基于战略管理的高校绩效评价研究,省软科学项目,2011年,项目负责人,经费2万元
    2、企业管理硕士生的多元化、创新性培养模式与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,省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,2010年,项目负责人,经费0.5万元
    3、非营利组织的定位及治理研究,企事业单位委托,2009年,项目负责人,经费4万元
    4、金融危机后山西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研究,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,2010年,第三责任人,经费0.7万元
    5、太原市“十二五”几项地方科技立法的必要性研究,太原市软科学项目,第三责任人,2010年,经费6万元
     6、潞安集团西部矿区员工工作伦理机制研究,企事业单位委托,第四责任人,2012年,经费9万元


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、民商法、企业竞争力。讲授的课程有《经济法》、《国际商法》、《国际商务谈判》、《国际技术贸易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