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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
学生会是高校大学生自我管理的先进学生组织。长期以来,我院学生会在调动学生积极性、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。因此,为加强我院学生会主席团、秘书处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,使学生会工作系统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。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发展。
特制定学生会例会制度如下:
学生会例会包括全体会议、部门会议、各部门例会三种。
一、         全体会议
         1、全体会议由分团委书记主持,特殊情况可委托主席、副主席主持。
     2、全体会议是每两个星期举行一次,时间定于周五下午1点召开。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都参加。不得迟到、早退。部长不能参加的,需指派一名副部长或相关人员参加并作出本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,并向主席团或秘书长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会议内容上: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各部门前段时间的工作,落实下阶段的工作重点,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;各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学生会有关事务,总结各部门工作情况,并为下阶段提出初步的工作计划。
         4、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 
二、         部长会议
         1、部长会议有学生会主席主持,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主席、秘书长主持。
     2、部长例会定于每周五中午100召开,学生会各部部长均需参加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部长不能参加的,需指派一名副部长或相关人员参加,并向主席团或秘书长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,讲求效率之原则,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,总结上周工作,布置近期主要工作,以及安排其它事务。
         4、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 
三、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例会
         1、部门会议由各部门在确定时间定期召开,由部长主持会议,部长、各干事按时参加。
         2、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,落实下一阶段的计划安排,布置工作任务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各部门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例会,具体制度自行制定,报于秘书处,并对此进行安排调整。无特殊情况,不得取消例会;有特殊情况,可临时召开会议。
         4、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者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 
例会要求:
         1、为了使例会更加系统化、规范化,因此要求各部门在开会是必须将胸牌戴上。
         2、与会人员在开会之前必须将手机关掉或调为振动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与会人员要如实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,言之有物、言简意赅。
         4、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,经过讨论通过后,与会人员都要服从安排。既要能独立工作,又要能相互配合、相互合作。
         5、与会人员应积极发言,对学生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或要求。
         6、例会内容由秘书处专门负责记录,并由秘书处整理归档。
         7、对于部长会议和全体会议,三次无故不来参加会议者自行退出学生会。
         8、每次例会结束后,秘书处将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做一下总结。
         注: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。